关于设立整治虚拟货币“挖矿”举报电话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的工作部署,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现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范围如下:
1.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
2.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3.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4.通过其他多种隐藏形式进行“挖矿”的企业、网吧、个人等。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94-6592161 0794-6570660
举报邮箱:lajw@jxfz.gov.cn
举报信函:乐安县发改委产业股(邮编344300)
三、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我们绝对严格保密。此通告长期有效。
乐安县大数据中心
乐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