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积极推广沼气成效较好。一是鼓励种养大户发展“猪—沼—果”生态立体开发模式,合理循环利用资源。目前,全县有582户种养大户采用这种模式,年户均节约生产成本2.4万余元,创收6万元以上。二是引导新农村示范点实施沼气建设,目前有42个新农村示范点被发展成农村沼气推广示范点。三是选择一些毁林较严重的山区,推广沼气建设。截至目前,该县遍远山区有1500多户农户使用沼气,每年可减少砍伐量6200余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