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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落实情况(第六期)
类别:乐安政务  来源: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丁建民  发布时间:2008-7-4 10:11

关于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现场办公会议

研究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64上午,县长徐建辉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现场办公会议。会议通报了314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现场办公会后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分析了当前工业园区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并部署安排了下一步工作。现将相关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314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现场办公会后,未落实的有关事项跟踪督办情况

(一)稻田排灌问题(县水利局牵头)

督办落实情况:已做好了现场勘测设计,估算投资需18.65万元。经协商,与村小组形成了书面合同,准备施工,但因村民对补助稻田损失费和公路维修费捌万元未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而搁置,至今尚未解决。

(二)为7家土地已挂牌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问题(县国土局负责)

督办落实情况:县国土局等有关部门表示按照会议要求给予入园企业办证优惠。目前,已有5家企业已交纳土地交易费,并发放土地使用证;还有2家企业未办理。

(三)入园企业电价标准、用电比例优惠问题(县供电公司负责)

督办落实情况:园区管委会与供电部门还在协商过程中。

(四)南环路路灯亮化问题

督办落实情况:南环路路灯还未进行维修,目前无法正常开放,影响园区行人出行和社会治安。

(五)昌达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后面及工业大道可尔实业有限公司旁土地征用问题

督办落实情况:鳌溪镇、县国土局等有关单位多次与村小组协商,到目前为止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二、此次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落实情况

(一)土地征用、办证、挂牌等问题

1、鱼塘土地征用问题(县国土局牵头)

会议要求:可考虑支付部分土方工程款,6月底前把鱼塘及昌达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西面砖厂土地征用下来。

落实情况:因未落实桥背林场工程款,故邹炳凤队长不同意征用鱼塘土地;昌达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西面砖厂土地也未征用。

2、核实好鑫亿家具厂的土地征用款后,分今、明两期支付该企业的土地补偿款

落实情况:已和该企业签订了土地回收补偿协议,首期补偿资金为40万元。

3、按协议规定返还永昌公司、三和包装、可尔实业有限公司的基础设施补偿款

落实情况:园区管委会已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将按程序办理。

4、原工业小区13户居民办证按程序给予办理

落实情况:园区管委会已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将按程序办理。

5、由园区管委会拟报告,县国土局做好昌达公司、永昌公司的土地挂牌出让工作

落实情况:园区管委会已起草了相关报告,但土地面积还没测算出来。

(二)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1、三和包装有限公司与广雅食品有限公司的区间路和下水道铺设工作

落实情况:已按有关程序进行了邀标,并签订了合同,拟定于75开始动工。

2、创业园U型服务中心的合同价在中标价基础上下浮8%

落实情况:招标文件中已注明合同价在中标价基础上下浮8%,拟定74开标,710开工。

3、做好前坪路临时道路的雨季维修和抢修工作,缓解前坪村小学学生及周边村民出行难问题

落实情况:已和县商行办达成协议,前坪路临时道路由县商行办负责维修,泥土沙袋护坡已由工业园区完成。

(三)南村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落实情况:园区管委会已拟草“关于整合南村乡及相关乡(镇)矿产资源的初步意见”报县政府。

(四)入园企业免征防洪保安资金工作

落实情况:对所有入园企业都免征了此项资金。

上述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付出了艰辛努力,做了大量工作,能够按要求积极抓好了工作落实,但还有部分单位的工作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请有关单位切实按照会议要求,以扎实的工作作风,饱满的精神状态,克服困难,强化举措,开拓进取,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现场办公会议研究部署的相关工作。对未落实的有关事项,我办将继续跟踪督办。

 

 

 

 

 

审核:张建平                      责任编辑:谭 

 

发: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报:县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办公室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政工科,县委各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乡(镇)党委、政府,大马头垦殖场,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中央省市驻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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