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人民政府(通知)
乐府字[2006]18号
关于管银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马头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乐安县委乐干发[2006]62号文件提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管银文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物价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保留元玉林同志的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副科级); 董传发、王来香二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物价局主任科员职务; 元秩福、陈火娇(女)、陈兴发、黄清明四位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物价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二OO六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任免 管银文等 通知 抄 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县委各部门,省、市驻县单位,新闻单位,群众团体。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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