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 徐建辉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兼管监察、审计、编制工作。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以庚 协助县长主持县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政府办(驻外办事处)、发改委(物价)、财政(国资)、国税、地税、金融、保险、粮食、商业、供销、物资、统计、法制、信访、档案、保密、地方志编纂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县人大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 易光华 协助县长分管政法、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民政(老龄)、残联、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县法院、检察院和军队、武警方面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 陈显明 协助县长分管农业、农办、农业开发、烟叶、扶贫开发、林业、水利、防汛、农机、水文、气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县委农工部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 章燕萍 协助县长分管交通、公路、稽征、邮政、通讯、供电、无线电管理、计划生育、工商、个私经济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县总工会、工商联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 伍 珊 协助县长分管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卫生、出版、地震、民族宗教、台办、外事、侨务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团县委、县妇联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 徐卫国 协助县长分管科技、质量技术监督、旅游、流坑管理局、盐业、石油、药监和医药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发改委(物价),负责与县科协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 于力 协助县长分管金融、保险、通讯,协助县长、分管县长分管扶贫开发、招商引资、争项目争资金。
县长助理 宗理辉 协助县长、分管县长分管工业园区等其它县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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