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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申办程序
类别:民政事务  来源: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6月24日13:3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时,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簿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四)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男、女双方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检,并提供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五)男、女双方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合影照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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