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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局
类别:县直部门单位  来源: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年6月29日8:41


  一、单位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在文化、广播电视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握好舆论导向和文艺方针,直接领导和管理局属馆、台(站),对文化、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把关。

  2、组织和指导全县性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宣传和节目创作及制作,制订我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3、协调、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改革,研究分析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执行文化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广电总局、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广播电视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制定的政策,并拟订相应的落实措施。

  4、宣传贯彻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有关法规,并依法监督检查执行。协调县和乡(镇)在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方面的事项。

  5、研究、指导全县文化、体育艺术创作和广播电视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组织推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成果。

  6、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市场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管理全县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和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工作。管理健身气功、体育市场、体育彩票的销售、发行工作。

  7、研究和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的改革,按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

  8、综合管理全县群众文化事业;管理全县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管理全县文物市场,组织考古、勘探,抓好流坑古村及全县文物保护、利用、维修、开发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电影、广播、电视工作。

  9、管理全县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节目的收录事务。审查并报批全县各级广播电视台(站)的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全县有线电视的建立和撤销。

  10、对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和零售点、出租点进行审批。指导全县中、小学校体育达标和各类体育考试,办好业余体校,为省、市体校输送体育人才,办好老年体协,严格体育执法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领导姓名

  乐安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龚幼光

  三、单位联系电话

  局办公室:0794—6591251   6599243

  局长办公室:0794—6575566

  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概况

  乐安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成立于1984年7月份,隶属于乐安县人民政府。1997年机构改革,划分为乐安县文化局、乐安县广播电视局,合署办公,二块牌子,一套人马;2003年4月,与县体育委员会合并,更名为乐安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内设机构:局办公室(含党委办公室)、文化体育股、文物股、广播电视股、综合执法室。下辖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博物馆、县电影公司、县广播电视台、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与省管县网络分公司合署办公)等8个事(企)业单位和15个乡(镇)文化站、广播电视站。全局现有干部职工203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人,中级职称16人,助理以下职称43人。

  二十余年来,乐安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认真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满腔热情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宣传我县各条战线上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积极有力的舆论支持,在团结、教育、鼓舞全县人民加快改革步伐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来,经过全县广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乐安的宣传质量不断提高,事业建设得到蓬勃发展。目前,县、乡、村三级文化大格局已初具规模。拥有县级文化馆1个,农村文化站15个,群众业余演出团体12个。县级图书馆1个,馆藏图书3万册,村级图书室8个。县级博物馆1个,馆藏文物1000余件。县级电影放映场所1座,农村电影放映队11个,年放映612场次;体育健身设施不断改善。拥有全省规模第一的健身场所一处,占地面积2800余平方米,配备各类健身器材74件。标准篮球场1个。共发展各类体育单项协会4个,早、晚、晨练点40余个。培养体育指导员30余名,年开展3000人以上大型体育活动3次以上,全县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人数达10万余人次;广播电视则初步形成了以县站为中心,乡(镇)广播电视站为基础,有线和无线,专线和调频相结合的广播电视混合传输网络。有县级广播站1个,乡(镇)广播电视站15个。县级电视台1个,村级有线电视站78个。全县广播电视光缆传输网络82.5杆公里。有线电视用户1.3万户,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为83%和87%。1999年、2000年我局先后被授予全省广播电视事业建设一等奖和全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先进集体。连续多年被市广电局授予全市广播电视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在新形势下,我局将继续发扬“开拓进取、务实高效”的精神,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部门的工作部署,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上作出更大成绩,为建设和谐乐安,加快富民兴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五、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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